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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州高院上訴庭裁決兩橋大廈建案無需議會批准 - 星島日報-美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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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兩橋大廈建案效果圖 。資料圖片
圖為兩橋大廈建案效果圖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許可紐約報道

紐約州最高法院上訴庭第一部門(Supreme Court, Appellate Division First Judicial Department)本周裁定,下東城兩橋地區包括含有4棟大樓在內的3個豪華公寓項目均符合區劃要求,可以在不需要市議會批准的情況下向前推進。該法院裁決推翻了下級法庭去年的兩橋大廈建案必須經過「統一土地利用審查程序(ULURP)」的判決。不過,社區人士指出,這並不意味著兩橋大廈現在就可以開工,此前其因面臨其他訴訟而被叫停的禁制令仍然有效。

市規劃委員會2018年批准了3個位於兩橋社區的建案,一個是由JDS開發公司開發的位於櫻桃街247號的77層的大樓、由L+M Partners和CIM集團在南街260號開發的兩棟60層的大樓以及由Starrett集團開發的柯林頓街259號的高724呎的大樓。這四棟樓一共會新建2700套住房單位,期中25%為可負擔住房。
此前,市規劃局認為由於上述新樓僅會對所在社區帶來「微小改變」,因此相關建案無需獲得市議會的批准或經過「統一土地利用審查程序」。去年,曼哈頓區長高步邁和紐約市議會針對市規劃局的決定提出了訴訟,稱兩橋開發建案根據現有區劃法律不能進行,且必須經過「統一土地利用審查程序」審查。
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恩格隆(Arthur Engoron,音譯)今年年初作出了對於反對兩橋建案反對者的判決,叫停了上述項目,裁定市規劃局在批准上述三個建案時僭越了市議會的權力。但本周上訴庭第一部門的裁決指出,「項目申請興建的樓宇與可使用的區劃要求並無衝突,因此,規劃局對申請的批准有合理依據,且沒有違反法律。」
上訴庭裁決稱,擬建的大型住宅區(LSRD)以及塔的高度和由此產生的體積符合適用的區劃解決方案規定,並且不需要特別許可。裁決稱,兩橋LSRD選址計劃自1973年以來至少進行了六次修改,而並沒有頒發特別許可的歷史。原告主張,一旦頒發了特別許可,便需要根據LSRD場地計劃對新的特別許可和ULURP作進一步修改,即使不與適用的區劃解決方案規定發生衝突。故原告主張被否決。
開發商發言人表示,對法院的裁決表示讚賞,該裁決明確表明這些項目已獲得合法批准,並符合30多年來的區劃制度,「隨著紐約市在新冠危機中恢復,對可負擔住房和基本社區基礎設施的私人投資變得更加重要。」
但上訴庭此次裁決並不會讓兩橋大型建案立刻獲得推進。下東城居民團體對上述建案提起的兩個單獨訴訟尚懸而未決,因此暫時阻止了這些大樓的進一步修建。其中,參與提訴的保護華埠和下東城聯盟表示,上訴庭推翻的是市議員陳倩雯的起訴,「陳倩雯的訴訟將允許大樓通過ULURP程序被修建,使得市議會對大樓有投票權。她之前就表示會利用ULURP程序來作為協商的籌碼,而不是阻止這些大廈將我們的社區撕裂。」
保護華埠和下東城聯盟指出,他們的訴訟指出了紐約市在批准上述大樓建案時違反了本市的區劃法律,根本不應當被修建,「我們的訴訟獲得了成千上萬的社區民眾的簽名,並獲得了法庭向大廈下發的禁制令。開發商對我們訴訟的上訴尚未得到審理,故禁制令仍然有效,相關工程不能進一步開展。」有關該案的上訴將在10月左右開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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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30, 2020 at 11:43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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